本報訊 (吳玉嬌 顧敏) 4月10日,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企業重整和個人債務清理服務中心內,江蘇類個人破產首例受益者周生(化名)從法官手中接過免除未清償債務裁定書,就此掙脫債務枷鎖,迎來“經濟重生”。
周生的困境始于2017年。彼時,他經營的裝修公司承接了一項住宅裝修工程,工人王某在施工中不慎從腳手架摔落,傷勢嚴重。盡管周生墊付了部分醫療費,但雙方就賠償問題未能達成一致,王某隨后將周生訴至法院。訴訟消息傳開后,供貨商戶們擔憂貨款受影響,紛紛起訴追款,裝修公司無奈倒閉,周生一瞬間背負了195萬元巨額債務。
在執行階段,周生名下唯一住房被拍賣,仍有153萬元債務無力償還。全家僅靠他一人打工維持生計,每月6000元收入,除去2500元房租,還要撫養兩個孩子和贍養年邁父母,經濟捉襟見肘,償還債務更是遙不可及。“當時感覺天要塌了,都想‘擺爛’了。”周生坦言。
類個人破產制度的推行,讓周生重新看到了希望。2019年10月,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吳江等法院率先開展“與個人破產制度功能相當”的改革試點,旨在為“執行不能”案件與“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開辟新出路。承辦法官章偉在了解周生情況后,鑒于其債務產生于正常經營,且在訴訟、執行中無規避行為,主動引導他申請類個人破產,并多次電話溝通,給予心理支持。2020年3月5日,周生提交申請并獲受理。
經過法定流程,6名債權人全體一致通過周生的債務清償計劃:他需在兩年內分期支付13萬元,清償計劃執行完畢滿兩年后恢復信用。此后,周生重操舊業,有活時與朋友承接裝修項目,沒活就打零工,日薪300元。即便過程艱辛,他仍嚴格按計劃每3個月還款,從未逾期。
如今,周生不僅按時完成清償計劃,還順利度過兩年信用考驗期。今年4月,管理人完成對債權人會議允許其保留的機動車變價分配。吳江法院根據申請,依法裁定免除其未清償債務,解除限制高消費措施,修復信用。“經歷了這件事,我更堅定了要在吳江繼續打拼的決心。”卸下包袱,周生決定重啟人生。
3月21日,吳江法院企業重整和個人債務清理服務中心正式揭牌,明確將類個人破產和企業破產聯合推進,中心可優先輔導因經營企業負債且符合條件的個人啟動類個人破產程序。未來,將有更多像周生這樣的誠信債務人,通過類個人破產程序迎來新生。